现役士兵报考军官学校基本条件
①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政治条件;
②义务兵服现役满1年,士官满两年,不超过3年,且在本军级单位工作满半年(截止当年6月30日);
③身体和心理健康,未婚。
④历年的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等次,且历年个人年度军事训练成绩均为良好以上;
⑤参加军队组织的体格检查,且结论为合格。
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土兵招生对象还需同时具备:
①具有高中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参加高考、经省级招生办统一录取的在校大学生士兵,非统招、非全日制和通过函授、自考等方式接受高等学历教育且取得相应文凭的士兵也可报考;
②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止当年1月1日),其中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或者是少数民族的,可放宽1周岁。
大专毕业生士兵招生对象还需同时具备:
①参加高考、经省级招生办统一录取、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且学籍信息在教育部高校信息数据中心注册;
②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当年1月1日),少数民族士兵可放宽1周岁;
③被评为四有优秀士兵或受到旅、团级以上单位表彰或担任班长、副班长职务;
④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