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院校三类学员主要包括生长军官本科学员、军士职业技术教育学员以及士兵提干后的学员,他们的待遇与分配去向存在一定差异。
一、生长军官本科学员
待遇:
1. 享受供给制待遇,不缴纳学费,免费发放军装、被褥和生活用品等。
2. 按月发放学员津贴,津贴标准根据入学年份和学期递增。如国防科技大学入学第一年约为1250元/月,本科学习期间每年递增100元/月。
3. 享有公费医疗和相应假期,每年按规定报销探亲往返车船费。
分配去向:
1. 经考核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员,授予学士学位,按规定授予少尉军(警)衔,待遇级别定为十八级。
2. 遵循“计划分配、按需补充、面向基层、专业对口、合理使用”的原则。
二、军士职业技术教育学员
待遇:
1. 享受供给制待遇,按标准定期发放军装、被褥和生活用品等。
2. 按衔级标准发放军士工资,在校期间衔级待遇顺调(在校期间,衔级待遇顺调,服役满两年后转发军士工资)。
3. 享有公费医疗和相应假期。
分配去向:
1. 学员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学员在读期间军(警)衔顺调,毕业后一般为下士或中士。
2. 毕业后,一般回到原单位任职,向技术型军(警)士方向发展。
3. 岗位随专业方向进行调整,确保学员能够充分发挥所学技能。
4. 多数学员会分到一线单位,成为骨干力量。
三、士兵提干学员
待遇:
1. 享受供给制待遇,不缴纳学费,免费发放军装、被褥和生活用品等。
2. 按月发放学员津贴或工资,具体标准根据入学前衔级确定。
3. 结业分配后,一次性补发在校期间的军官工资(应扣除已发放伙食费、津贴或工资)。具体以相关部门函件为准。
分配去向:
1. 结业后,原则上回所在战区级单位,到师级以下部队基层岗位任职。
2. 根据需要,也可调整分配到其他战区级单位。
3. 大部分承训院校学员第一岗位任职,不脱离军兵种,原按量化考评排名在分配计划内依次选择分配去向。
4. 学员在计划内依次选择分配去向的基础上,必须服从组织分配。
5. 提干后,按学历确定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军衔及工资基本标准。本科学历的按规定授予少尉军(警)衔,待遇级别定为十八级;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按规定授予中尉军(警)衔,待遇级别定位十七级。
总之,军队院校三类学员的待遇与分配去向均根据其学业成绩、专业技能和军队需求等多个方面综合考虑。生长军官本科学员和军士职业技术教育学员在毕业后分别享有不同的待遇和分配去向,士兵提干后的学员则根据其学历和表现,确定职务、军衔及工资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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